(一)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政府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便民利民措施实施情况、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进度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重大执法行动情况以及公务员录用等。
(二)公开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行为的有关事项
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当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要事先在办公场所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及行政机关对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同时,行政执法主体的基本情况和作为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
利用好现有的政务公开栏、公开指南等形式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渠道,逐步实现从静态公开转向动态公开,从办事结果公开转向办事过程公开。
(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功能,实现政府信息的整合共享。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本部门网站,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推行网上办事的政府服务,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部门的政务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档案部门送交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市民群众到档案馆查询。
(三)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务信息咨询便民服务。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对群众普遍关注、询问频率高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重点热点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通过新闻媒体、编制便民问答等渠道主动公开。同时,要发挥好便民服务热线的咨询服务作用。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及便民手册和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帮助更多群众掌握查阅信息的办法和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营造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为保证政务公开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保障政务公开的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推进实施和监督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要明确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按照管理职责的最新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公开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