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沪容环〔2007〕25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大队、局属有关单位:
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10月在上海举办,这是国际残疾人体育运动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对本市市容环境整体保障水平的一次考验。各级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一赛事的保障工作,结合区域特点,动员各方力量,认真细致、扎实地做好各项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现就赛事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形象为工作目标,以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创建要求为整治标准,全面推进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做好迎特奥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努力为赛事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特奥会及相关活动涉及全市19个区、县,市容环境保障工作面广量大,各区、县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在全面保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一是重点区域:举行开、闭幕式的八万人体育场、江湾体育场及周边,各区、县主要比赛场馆,郊区、县政府所在地。二是重要区域:一般比赛场馆、社区活动点(参观点)、运动员住宿点周边,浦东(虹桥)机场、铁路上海站(上海南站)等四大门户周边,以及进入上海区域的途经铁路两侧目视范围内。三其它区域:全市所有城市化地区。保障期间新增区域范围临时通知。
三、整治标准及时间要求
1、基本标准:按照市容环境保障型区域要求,全市面上市容环境应普遍做到整洁有序,道路两侧环卫设施等各类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无严重脏乱差和其它市容环境违章现象,6月底初见成效,9月底全面完成。
2、重要区域:按照市容环境“规范区域”创建标准,做到整洁有序,整体协调。重要区域市容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要于8月底完成。
3、重点区域:按照市容环境“示范区域”创建标准,做到平面整洁、立面有序、空间亮丽、文明和谐,体现海派文化特色,充分展现市容环境展示型区域的靓丽风貌。重点区域,尤其是开、闭幕式场馆周边的市容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应抓紧实施,8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