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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展除臭产品技术与经济论证评选工作的通知

  3、符合环保要求的原则;
  4、使用方便、有效的原则;
  5、性价比优的原则。
  五、论证工作流程
  公布论证活动信息--受理申报--技术经济论证评选--公布推荐产品。
  1、公布技术经济论证评选工作信息
  通过“上海市容环卫网”发布论证信息,并公布论证通知、申报表等资料。
  2、受理申报
  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正确的《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申报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商需要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销售书(复印件);
  3)提供产品技术方案(不涉及商业机密)、技术和经济指标、在本市销售的报价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光盘;
  4)使用微生物菌剂的除臭技术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许可证”;
  5)用户使用报告。
  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将根据本次论证所设定的范围和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参与论证的产品进行预审,在论证前告知申报者是否被接受参与论证活动。
  3、技术经济论证评选评估
  1)聘请社会专家、环卫行业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人员名单由上海市市容环卫管理局确定);
  2)根据国家、本市、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实际使用情况,组织方拟写评分方法和细则、实验定量检测办法,由评估小组进行审定;
  3)专业机构检测除臭效果定量数据(硫化氢、氨气);
  4)评估小组审阅申报资料、察看现场检测及专业机构检测除臭效果定量数据;
  5)召开论证会议,评估小组人员独立评比打分;
  6)组织方对评估小组成员的进行汇总、排序。
  4、公布推荐产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根据论证结果择优推荐产品,并将论证结果发布行政公文,在“上海市容环卫网”公布。
  六、技术经济论证评选工作监督
  1、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监察室对技术经济论证评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工作人员在评选工作中出现营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2、凡被推荐的产品在本市市场中出现与向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组织单位提供产品和相关资料不符者(由评估小组做出结论),市市容环卫局有权取消对该产品的推荐,同时产品销售商或生产商二年内不准参与市市容环卫局开展的任何选型论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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