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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展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的通知

  2.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商需要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销售书(复印件);
  3.提供有关产品技术方案(不涉及商业机密)、技术和经济指标、在本市销售的报价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和光盘;
  4.使用微生物菌剂的除臭技术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许可证”。
  三、论证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性能安全可靠的原则;
  3.符合环保要求的原则;
  4.使用方便、有效的原则;
  5.性价比优的原则。
  四、论证流程
  公布论证活动信息--受理申报--除臭产品经济技术论证--公布推荐产品。
  五、论证方法
  聘请专家、用户等组成评估小组;
  根据国家、本市、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实际使用情况,由评估小组制定评分方法;
  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现场测试;
  专家审阅资料,现场查看产品使用情况;
  评估小组人员独立评比打分;
  按得分高低,评估出推荐产品;
  在网上公布被推荐产品,其余产品不予以推荐。
  六、论证结果
  综合评估小组根据论证情况及评分,确定论证结果,在网上公布推荐的除臭产品名单,供本市环卫设施建设、采购、管理者等在设计和选购时参用。
  七、论证工作时间
  论证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制约规定
  1.凡被推荐的产品在本市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实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与参加选型的产品不符的情况,市市容环卫局有权取消该产品推荐,并记录于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的诚信档案,同时二年内不准参与市市容环卫局开展的任何选型活动。
  2.论证活动原则上二年组织一次,因特殊情况提前进行,仍按规定程序办理。
  3.凡是在论证工作中出现营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申报表
  生产商( )销售商( )

申报产品品牌及型号

 

申报单位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企业地址

 

邮编

 

基本销售价格

总 销 售 额

      万元

运 行 费 用

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频率、使用场所的面积、日使用平均时间等):

                              

运行费用:     元/年。

主要客户

   

产品适用范围

请在合适的项内打勾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 )

公共厕所 (  )

其它 ( )

主要除臭工艺技术

 

执行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号:

 

 

产品特点及曾获取的荣誉称号:

  

附其他检测报告  份,具体如下:

 

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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