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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展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开展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除臭产品生产、销售单位:

  为加强对环卫作业、公厕等场所恶臭污染的控制,改善这些场所内周围的空气质量。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拟开展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工作,欢迎除臭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报名参加,具体论证方案及申报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具体论证方案及申报表。

  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1日-2005年11月25日;每天9:00~17:00,假日除外。
  受理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
  受理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356号707室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 人: 马继申
  联系电话/传真:63298922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开展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工作方案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空气质量要求的提高,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受到广泛关注。在环卫作业和管理中,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环节,公共厕所等都可能成为恶臭污染源,如何消除这些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是环卫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根据上述情况,针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和公共厕所中的恶臭污染,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拟组织开展“除臭产品技术经济论证”工作(以下简称“论证”)。通过论证,推荐一批技术可靠、除臭效果明显、不产生二次污染、价格合理、切合本市实际情况的除臭技术和产品,有效解决环卫作业中存在的恶臭污染问题。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论证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者
  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和上海市生态经济学会市容环卫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论证对象范围及申报要求
  本次论证对象范围:在本市已经使用,适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和公共厕所等场所的除臭产品。
  申报要求:凡符合论证范围的除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均可参与申报。经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后,告知申报者是否被接受参与论证活动,论证中若发生专业机构检测费用,由企业自理。申报单位申报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申报表》、《产品在上海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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