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主办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领导
| 督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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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费和学杂费,提高农村贫苦家庭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继续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和“两基”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 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 万玉虎各乡镇长
| 张艳梅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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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抓紧培养各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大力推进实用技术运用和普及。
| 县科技局
| 查应洪
| 李 勋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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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抓好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县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抓好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认真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重大疾病医治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 县卫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政府
| 胡 东
周 伟
各乡镇长
| 张艳梅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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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抓好县计生服务站建设;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制度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
| 县计生局
| 普安明
| 刘传良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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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充分挖掘文化资源,繁荣文艺创作,组织实施艺术精品、“两馆一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程建设,抓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做好“苗族花山节”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组织开展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发展体育事业。
| 县文体局
| 杨 敏
| 张艳梅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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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全面实施“七彩云南·生态红河·绿色屏边”保护行动;全面完成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力争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县环保局
各乡镇政府
| 韦功福各乡镇长
| 吴显贵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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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国家重点公益林和林果基地等林业项目建设,抓好县城和集镇面山绿化及昆河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 县林业局
| 李保和
| 刘传良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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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统筹做好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的就业工作,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民政局
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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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伟
张祥光县残联主要领导
| 杨国椿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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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进一步扩大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特困群众、贫困学生、残疾人救助制度。
|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民政局
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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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伟
张祥光县残联主要领导
| 李鸿瑞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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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抓好廉租房的启动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 县建设局
| 吴帅忠
| 吴显贵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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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督、预防工作。
| 县民政局
| 张祥光
| 李鸿瑞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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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落实好新形势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 县民族事务局
县宗教局
| 李洪能黄俊峰
| 杨自权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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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罗家德
| 张艳梅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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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加大社会利益协调和纠纷调处力度,妥善处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县信访局
| 邱正忠
| 李鸿瑞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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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完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易燃易爆、化学品等行业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 县安监局
各乡镇政府
| 师保柱各乡镇长
| 杨旺林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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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防范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和破坏。大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巩固“无毒县”成果。深入开展“平安屏边”创建活动。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610办
| 田 剑
熊玉书
张应海
| 李鸿瑞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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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做好以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为主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 县统计局
| 汪晋云
| 李 勋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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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完成《屏边苗族自治县志》编撰出版。
| 县志办
| 陆永奎
| 吴显贵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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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认真实施屏边县档案事业发展“六项工程”建设。
| 县档案局
| 王泽善
| 吴显贵
|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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