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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的通知
(屏政发〔2008〕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了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今年是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发展和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必须加强政务督查和督办工作,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确保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此,县人民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和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解,明确了主办单位、责任人、督办领导以及督办单位。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印发你们,请你们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督办,抓好落实。
  各主办、协办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主任是各项工作的总督办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办分管督办工作的副主任是具体督办人,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督办股负责督办、催办、检查和考核的具体工作。各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好的做法和经验送县政府办督办股,以便及时通报和做好年终考核的情况统计工作。
  请各主办单位确定督办领导和督办股室,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08年7月5日、12月5日前将所主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将于上半年和年底分别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和考核。
  联系电话:3221803、3221021(传真)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主要工作任务
  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

  一、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主办单位

责任人

督办领导

督办单位

1.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亿元,增长10%以上。

县发改局

杨国昌

杨国椿

县政府办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以上。

县财政局

杨文学

杨国椿

县政府办

3.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单位GDP能耗下降4%,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县经贸局

县环保局

木 伟

韦功福

杨旺林

县政府办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亿元,增长61.2%以上。

县发改局

杨国昌

杨国椿

县政府办

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低于2007年实际涨幅。

县发改局

杨国昌

杨国椿

县政府办

6.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510元,增长6%以上。

县农业局

李学亮

李 勋

县政府办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县经贸局

木 伟

杨旺林

县政府办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周 伟

杨国椿

县政府办

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1‰以内。

县计生局

普安明

刘传良

县政府办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16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100万元;利税总额12600万元,其中:利润总额8910万元。

县经贸局

木 伟

杨旺林

县政府办

11.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25885万元;工业增加值13857万元;实交税金2365万元;农产品加工业销售产值3000万元;企村结对数5对;职业技能鉴定人数50人。

县经贸局

木 伟

杨旺林

县政府办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33500万元;上缴税金2059万元;从业人员7129人。

县经贸局

木 伟

杨旺林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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