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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二)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四)协助做好县政府办机关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有关工作,协助组织机关职工进行计算机培训。
  (五)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外事侨务股
  (一)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省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和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积极推动我县的对外开放。
  (二)协同有关部门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扩大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对外交往牵线搭桥。
  (三)负责处理外事和政治性涉外事项,负责办理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机关的对外交往事项。
  (四)统一办理各部门派遣临时因公出国、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上呈报告,负责办理邀请外国、港澳地区人员来访的上呈报告,根据上级的安排和要求负责指导和组织好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外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涉外纪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的重大案件。
  (六)贯彻执行中央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我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侨务信息。
  (七)承担我县领导干部以开展华侨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和接见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对全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工作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九)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开展对华侨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人事安排和华侨回国安置工作。
  (十一)调查研究引进华侨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承担政策建议,推动我县华侨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十二)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领导同志及上级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保卫股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对进入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的外来车辆及人员进行盘查过问,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昼夜值班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和安全保密,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四)协助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有关事宜,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清扫及监督,随时保持清洁。
  (六)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地震办公室
  (一)负责上级地震业务部门预测预报通知的贯彻以及预防工作。
  (二)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领导同志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和行政股的领导和管理下,认真做好驾驶服务工作。
  (二)加强学习。凡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时,即为驾驶员学习日,由分管领导或行政股长组织,认真做好行政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
  (三)加强团结,维护集体形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质。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办公室管理规定,接受教育和管理,服从分工与调配。
  (五)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或学车。
  (六)工作中,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七)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美观,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杜绝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
  (八)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整洁;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注意个人言行。
  (九)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做到不泄露国家机密和其他秘密。
  (十)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行政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工作内容和规范

  第七条 综合协调
  一、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议、决定、指示精神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综合,充分应用信息、调研、督促检查等手段,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综合协调工作的基础是文字工作,必须加强秘书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有敏锐观察事物能力、较高分析概括能力、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县政府办秘书工作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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