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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五、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宣传教育重点,强化防震减灾意识。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演练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现全面覆盖和家喻户晓,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继续加强学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一步把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育,坚持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根据《关于加强地区学校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与应急避险演练工作的通知》(哈行办发〔2008〕84号)精神,各级教育、地震、消防、应急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指导与工作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地区各中小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与应急避险演练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开展演练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5·12”、“7·28”等特殊纪念日和国内外有显著影响的地震事件,借助公众对地震关注度提升的时机,积极主动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
  六、认真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地震部门要抓住对口援疆机遇,结合地区防震减灾现状和特点,充分利用援助方科技、人才、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做好对口援疆各项准备与对接工作,做到工作有突破、有创新,努力实现地区防震减灾事业跨越式发展。
  七、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地震部门要充分利用对口援疆的有利时机,采取“派出去,引进来”的人才发展模式,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逐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地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地区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将防震减灾机构、人员编制等尽快落实到位。
  八、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县(市)基层防震减灾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县(市)地震工作部门是防震减灾工作面向社会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发挥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重要基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健全地震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地震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真正做到防震减灾工作有部门管理,有专人负责。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支持地震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推进防震减灾工作,为实现哈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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