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快速评估时间
第一轮:2011年9月13-14日
第二轮:2011年10月13-14日
(四)督导要求
1.各级在督导时要突出重点、难点,并保证有上级单位对其督导。对县级快速评估由地区级督导人员完成。
2.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员随机选定。
3.调查时需带强化免疫日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表1),快速评估服苗率未达到95%的县区应督促其继续进行查漏补服工作。
4.在快速评估时,基层防疫人员要携带脊灰疫苗,发现未服苗对象要随时给予补服。
5.各级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对督导情况及接种率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开展。
6.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哈密地区疾控中心及时将督导及接种率快速评估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地区卫生局。
七、资料汇总与报告
地区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将分县(市)强化免疫数据资料(表2、表3-1、表3-2,附件3)、接种率快速评价资料(附表1、附表2)汇总后上报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强化免疫资料的上报时限要求如下:
报告 第一轮 第二轮
村级报至乡级 9月20日前 10月20日前
乡级报至县级 9月25日前 10月25日前
县级报至地区级 9月30日前 10月30日前
地区级报至自治区级 10月5日前 11月5日前
附:1.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2.哈密地区脊髓灰质炎疫情应对处置健康教育宣传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及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禁忌】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严重佝偻病,活动性结核或其他严重疾病及最近1周内每日腹泻4次者禁用。
【注意事项】婴幼儿服苗时压碎,用凉开水溶化后送下,禁用热开水;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要喂奶,以免失效;若发现儿童吐出疫苗要及时告知医生并补服;脊灰糖丸疫苗需冷藏保存,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食,切忌带回家自行喂服。
附件2:
哈密地区脊髓灰质炎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宣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