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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为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加强协调。各级教育、妇联、人口计生、残联、工商、公安、宗教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切实可行的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卫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实施、检查和督导,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置接种点,做好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居住地、山区、边境口岸、边远农牧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接种工作,保证有县级卫生专业人员参加重点地区的接种,并保证必要的物资投入。
  (四)层层落实,措施到位
  地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评估工作。
  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此次强化免疫活动使用疫苗的分发、技术指导、数据汇总统计、资料的总结分析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表格的印制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的物质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各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卫生院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加强化免疫活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机场、有服苗任务的学校等都应设立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每组至少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乡镇级工作人员);每个县(市)要组织2-3支巡回、入户服苗小组,负责到厂矿企业、建筑工地、新建小区等处巡回、入户服苗。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每个县(市)至少有2名地区级督导员,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县级督导员,各级督导员要全程对服苗过程进行督导,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指导第二轮活动的开展。
  四、宣传动员
  (一)形式多样,因地制宜
  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前10天开始至强化免疫结束,将辖区内所有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点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负责人、免疫对象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公众公布。要在各自然村、市场、车站、流动人口聚居地悬挂横幅、张贴强化免疫活动公告和标语等。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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