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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三)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地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任何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置和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要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四)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地区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以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定期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还要及时公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以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地、县(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每季度统计并公布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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