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发展文化创意农业。结合农业主体功能区建设,发展文化创意农业。立足山地农业自然资源,发展景观农业,开辟新的消费领域。进一步打造忠县“中国柑橘城”、万州“古红桔峡”、长寿湖“柑橘水景区”等农业文化品牌,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发展农村文化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綦江农民版画、秀山花灯、万州竹琴、大足石雕、梁平“三绝”
[[42]]、荣昌折扇夏布、城口漆器等民间工艺品加工产业。
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连锁农家店,建成一批面向农村市场的商品配送中心。积极探索新型农产品营销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配送等多功能一体化流通体系,减少流通环节,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流通效率。到2015年,建成一批效率高、规模大、技术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区县城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型超市、新农村示范村及推进村有连锁农家店,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20%、30%、35%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60%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下降至15%、8%、10%以下。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按照“大自然、原生态、活文化、真生活”理念,以巴渝特色农耕文化、传统农业和民俗风情为基础,以有机农业、现代设施农业和高新农业为核心,依托重庆特有的山水资源和历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与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目标高度整合,开发“农家乐”、“林家乐”、“渔家乐”、休闲农庄、体验农场等系列休闲旅游产品。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培育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评选“五星级休闲农业企业”,促进农村餐饮业发展。打造市级八大柑橘观光休闲基地
[[43]]和十大特色果品休闲观光基地
[[44]],建设特色果园村100个,发展星级农家乐500家。到2015年,力争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00个,休闲农业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
第七节 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值
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扶持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运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扶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参与农村商品流通。鼓励农资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十二五”期末,全市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由2010年的191个发展到500个以上,重点扶持100个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较好的流通合作经济组织。
健全农村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建设农产品营销网络。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积极发展期货市场和要素市场。主城区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县城建设农产品集散中心,乡镇设立农产品交易点。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推进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县级以上“农超对接”的常态化产销体系。稳步推进生猪交割仓库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设“两翼”“17+1”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到2015年,全市农村市场体系基本健全,建成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0家,其中培育“百亿级”市场3家;全面完成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城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家店信息化水平,丰富商品服务内容;继续实施家电、摩托车下乡,争取实施建材下乡,扩大农村消费,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农村消费品连锁经营比重达到25%;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10%;培育5家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大型农资经营企业;农产品在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占全部农产品零售额的比重超过30%。
建立农产品贸易快速反应机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内陆开放型市场激励机制建设,抓住全球范围产业转移机遇,加快要素全球化配置步伐。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筹建农产品现货市场和要素市场为中心的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引导农业要素快速积聚。实施“三项工程”
[[45]],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市场监测点扩大到200个,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点200个。
第八节 加快发展劳务经济
缩小城乡差别。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到2015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3%。加快农民工公寓建设,营造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环境。完善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缩小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
保护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宣传,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强化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和合理增长。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弹性退出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提升进城农民的人力资本素质。推进品牌职业学校建设,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农民工培训个人账户制度,力争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能得到一次技能培训。“十二五”期间,全市培育2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基地,打造10个区域性综合培训示范学校,新转移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100%以上。到2015年,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性培训120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
积极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在政策制度上营造宽松环境,引导农民走上创业致富之路,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开辟农民创业园吸引农民创业,鼓励有知识、有文化、会经营的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推动农村民营经济发展。实行积极的创业政策,向农民创业者提供金融援助、技术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为农民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实行“五个一”计划
[[46]],推行“一站式”服务,鼓励返乡农民工创办实体。加快农村劳务经纪人发展步伐,加强品牌意识,形成一批真正“叫得响”、有较高市场信誉度的劳务中介品牌。
第九节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实行相对扶贫标准,对收入水平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农村人口进行动态扶贫开发。加快解决武陵山区、大巴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对深山峡谷、高寒山区等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搬迁。在整村脱贫村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分期分批进行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到2015年,全面实现全市20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率先在全国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在有条件的乡镇试点推进整乡(镇)脱贫。
做大做强扶贫产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坚持标准、扶持到户,限期销号、整体提高”的原则,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将50%以上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支持扶贫产业发展,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扶持2―3个特色产业。继续推进对口扶贫,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支持和鼓励城市资本、工商企业到贫困农村兴办扶贫增收项目。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培育力度。探索建立扶贫产业园和乡村旅游示范园。
稳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结合巴渝新居、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探索以土地流转为支撑的梯级安置、插花安置等多种扶贫移民安置模式,鼓励贫困农民自主移民,完成非宜居环境人口的移民搬迁。到2015年,全市完成生态和扶贫移民57467户、20.56万人。
积极实施“雨露计划”。以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引导、鼓励和支持初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贫困农村新生劳动力,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技能培训。对农村留守贫困劳动力、有外出就业意愿的成年劳动力分别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每年新增转移贫困劳动力10万人。到2015年,全市累计转移贫困劳动力达到200万人左右,基本实现农村贫困青壮年劳动力应转尽转。
农村居民增收重大项目详见专栏4。
专栏4 农村居民增收重大项目
增加土地和房产收益、股权和投资收益等财产性收入,“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农村居民收入超万元计划,发展林下经济,农产品流通增值,发展劳务经济,休闲农业及新兴战略产业促进工程,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巴渝新农民培养计划,扶贫“雨露计划”,农业保险。
第六章 改革攻坚 创新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改革新途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区县(自治县)、乡镇、行政村的事权和财权。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农村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
实行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运行体制和区县(自治县)、乡镇管理体制,根本解决城乡分割、分治的局面,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上来,把管理职能延伸到广大农村,建立城乡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
加快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立统筹城乡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优化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县域空间布局。
第二节 深入开展农村“三权”质押
完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及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个确权到位”,从源头上明晰和保障农民权益,从根本上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全面推广“三权”抵押融资。完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银行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完善农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农村资产评估机构,建设农村资产交易平台。
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启动生态效益补偿、开展森林保险、探索森林碳汇
[[47]]交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到2015年,在城市近郊行政村或社区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合当地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的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成员的增收致富。
第三节 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改革土地利用制度。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处置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作用,完善地票交易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引导土地流转。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土地流转公益性服务机构,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盘活土地资源。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允许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转户进城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盘活农村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农村居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
第四节 突破农村金融“瓶颈”
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积极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向农村延伸服务。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多渠道募集发展资金。
健全农业担保体系。逐步增加市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实现担保服务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到2015年,全市农业担保融资能力达到1000亿元。
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积极扩大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项目的保险覆盖面。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渗透度。
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充分发挥重庆农畜产品远期交易所的功能,逐步扩大农产品期货交易规模。
第五节 完善农村市场机制
改革“四大体系”。重点改革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和农村产权评估体系,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农村市场体系,搞活农村商品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到2015年,全市初步形成以乡村零售网点为基础,以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各类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中型农村流通企业为主体,农产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均衡发展、城乡市场相互融合、内外贸易紧密联系,法制健全、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市场体系,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商品流通体制。
加大政府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力度。增强政府使用价格、财政、信贷杠杆对农村市场建设和市场运行进行调节的能力。加强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把农村流通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