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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推进城乡要素互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培育城乡要素一体化市场,重点推进土地、林权、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一体化。消除城乡二元多等级市场格局,形成生产要素城乡互动的市场格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建立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粮食生产、生态保护等补偿机制,建立对“两翼”地区稳定投入渠道,加大对乡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
  统筹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置换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储备库管理,建设用地复垦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农民安置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在内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级差收益返还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土地要素市场,将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得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纳入地票交易市场。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从事耕作农民的补贴和社保。
  加大农村资金投入。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十二五”期间新增财力的70%用于公共支出,重点用于“三农”。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开发和推广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缓解农村“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三农”,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产业功能区建设。

第五节 推进劳动就业一体化


  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渝府发〔2010〕78号文件[[35]]精神,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合法权益。制定完善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的补偿办法,支持进城农民按自愿、有偿原则处置其农村财产,消除农村居民转移进城的体制性障碍。到2015年,力争全市非农户籍人口比重达到50%。
  妥善解决农民工转移问题。在鼓励农民工继续到沿海地区务工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引导农民工本地落户就业。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民工的户籍、就业、养老、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与人口转移进城规模相适应,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新增城镇人口需求,有效防范和避免“大城市病”。
  建立开放统一的就业制度。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平等、统一的劳动就业管理体制。全面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职业培训制度,整合城乡各种职业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到2015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实现全覆盖,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1350万人以上。
  推进“五个一体化”重大项目详见专栏3。

  专栏3 推进“五个一体化”重大项目
  “千百工程”。第二、三轮“千百工程”建设,“巴渝新农村和谐乡村”建设。
  生态环境。“森林重庆”种苗保障能力建设,农村森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森林防火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农村沼气及农村清洁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民生事业。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中心户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农村敬老院建设,乡镇、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巴渝新居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城镇供水工程,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中国西部涉农物流园建设,城乡配送工程,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农村公路及农村便道建设。

第五章 改善民生 促进农村居民普遍快速增收



  千方百计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以理顺农产品价格体系、引导农民优化生产结构为手段,巩固提高农户农业经营收入;以增加县域非农就业机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为手段,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为手段,增加农户转移性收入;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手段,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加快建立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确保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增18%左右。加快推进农产品结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农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第一节 大幅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强化农村居民财产权益保护和资本化。高度重视对农村居民财产权益的保护,突出抓好农村居民在土地征用与流转、房屋拆迁等方面的财产权益保护。进一步理顺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关系,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加快推进农村财产权益资本化进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本化的有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林权资本化进程。
  增加农村居民土地和房产收益。按照产权清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使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条件具备的地方,通过土地租赁、入股等方式,让农村居民通过收取租金或分红长期获取土地收益。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新机制,采用货币安置、土地安置、入股安置等方式,解决好被征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就业安置责任,解决好被征地农村居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完善农村居民宅基地和房屋产权,依法保护农村居民房屋物权。
  增加农村居民的股权收益。坚持农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股份设置,量化集体资产产权,明晰农民股份,逐步建立农民按股所有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让农民按股权分享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鼓励农民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租赁、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依法经营和开发利用。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完善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增加农村居民的投资性收益。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农村居民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及贷款信息库,为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创造条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培育以信用和价值规律为杠杆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民提供便利的融资和投资渠道,增加农民利息、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

第二节 全面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


  深入推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加强信息、技术、市场、保险服务,支持“两翼”农户发展林下养殖、林业种植、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2012年实现“两翼”95%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增收1万元以上。完善扶持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到户扶持办法,建立有效的帮促机制,重点解决产业空虚户、贫困户、劳弱户的增收问题。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开发利用闲山、闲地、闲水、闲劳等资源,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大力培育农村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民返乡创业。培育壮大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完善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市场体系,建成18个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实现乡镇标准化市场全覆盖。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建立农产品经营网点1200个,在上海、浙江等地设立“两翼”名优特农产品专卖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带动面广的市场体系。着力培育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和运销大户,深入开展农商(超)对接,大力开展展会促销,支持“两翼”农产品进入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
  大力实施“农村居民收入超万元计划”。总结推广“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工作经验,启动实施“农村居民收入超万元计划”[[36]],到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达到1.2万元以上。重庆主城近郊以实施“都市农业提升工程”为重点,着力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农科工贸等服务型农业,建设农科研发、农技推广、教育培训、贸易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休闲观光场所和科普教育基地。渝西地区以实施“现代农业推进工程”为重点,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核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第三节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着力发展林下养禽。以地方土鸡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适度规模的林下养鸡、养鹅、养鸭。到2012年,“两翼”地区出栏土鸡达到2亿只、鸭4300万只、鹅600万只,建设年出栏2万只土鸡的养殖示范园100个,培育禽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2家。利用林地蜜源植物,大力发展林下养蜂。
  扩大林下养畜规模。重点建设肉牛、奶牛、肉兔养殖基地,在“两翼”地区建成肉牛良种繁育场6个、扩繁户1200户,奶牛良种繁育场5个,种羊扩繁场11个、扩繁户500户,肉兔原种场4个、扩繁场30个,县级肉牛冷冻精液贮运中心6个、村级冷配点600个。建设肉牛育肥场6个,培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4户。到2012年,“两翼”地区出栏肉牛60万头、山羊250万只、肉兔2000万只,存栏奶牛3万头、年产鲜奶15万吨。
  发展林下特色种植。推广桑菜、果菜、林菜套作模式,利用桑园和未成林果园、退耕还林地实施增间套种。在长江沿线区县(自治县)发展榨菜。抓好林下小杂粮生产。在渝东北地区和武陵山区发展面积4万亩、年产10万吨高档特色食用菌产业。

第四节 缩小区域差距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庆主城近郊区实施都市农业提升工程,渝西地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两翼”地区推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抓好三峡库区后期扶持,加大武陵山区扶贫开发力度。
  ――支持“一圈”率先发展。“一圈”地区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化、便捷化,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扶持“两翼”提速发展。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在渝东北地区重点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大力开发特色资源,突出发展劳务经济,全力改善基础条件,努力构建三峡库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经济带。在渝东南地区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方向,构建以渝怀铁路、渝湘高速公路为轴心的西部地区最大绿色有机农业示范走廊。
  加快三峡库区发展。实施《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重点培育“三大四小”[[37]]产业,推行现代农业“6+4”模式[[38]],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到2015年,三峡库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大幅提升,农业总产值达到650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其中渔业产值20亿元、占全市的比重达到20%;农业增加值450亿元,占全市的比重达到51%,占三峡库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万元,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城镇化率达到62%,比2010年提高16个百分点。

第五节 大力发展农村工商业


  促进农村工商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工商企业机制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积极引导农村工商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集中,以“园区”[[39]]为载体培育发展农村工商企业集群。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型和外向型工商企业,鼓励发展微型企业。到2015年,全市农村工商企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40]],占农村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25%以上;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产值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500亿元;农村工商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
  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重点推广产后贮藏、保鲜、烘干、精选分级、包装等技术,减少产后损失,促进提质增效。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占有率,重点支持柑橘、蔬菜、肉类加工。到“十二五”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0户,名牌产品达到50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50%左右。

第六节 培育农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服务业


  鼓励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薪炭林和油桐种植,建设林业生物质能源基地60万亩。扩大能源甘薯基地规模,加快农村废弃生物质能源开发。到2015年,全市建成2座生物质发电厂[[41]],秸秆能源化利用比例由2010年的1%提高到20%。
  大力发展新型农业投入品。顺应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形势,鼓励发展有机肥、生物农药、绿色饲料等低毒、低残留、少污染的新型农业投入品。实行新型农业投入品补贴,调动农民生产高端农产品积极性。大力开发新型农业投入品,扶持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药械、有机肥、有机微生物菌肥、绿色饲料生产企业。到2015年,新型农业投入品的比重由2010年的10%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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