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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改革科技推广立项与委托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政策法规。推进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支持农业科研院校、涉农企业、技术团体等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农技推广服务。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和模式,探索农业专家大院、院(校)县科技合作平台、专业技术合作组织等高效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2015年,全市新建科技专家大院100个,科技特派员达到3000人,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大院服务乡镇达到70%以上。

第九节 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各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体系。鼓励农民自愿组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运用经济手段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分工分业,提供产供销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力度,实行项目引导、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支持建立契约组织、中介组织、市场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与现代商业组织直接对接。到2015年,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1万个以上,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到50%以上,辐射带动农户350万户以上。
  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引导功能。优化配置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提高综合生产率和规模效益,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提供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化服务,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凝聚力。

第十节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实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加快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投入品技术标准和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到2015年,全市制定和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50项。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立商品粮、柑橘、无公害蔬菜、生猪、草食牲畜、家禽、生态鱼、有机茶和油菜9大类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种植业标准化率达到6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75%、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率达到60%;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标准化率达到100%;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3000个。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禁止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畜产品和水产品中的违禁化学物质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禁止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和种子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5个,建设完善畜产品、水产品市级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31个,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点500个,建设完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分中心6个、县级种子质量检验站32个,建设完善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60个,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600个。

第十一节 发展低碳农业


  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加快适用技术研发推广,提高农业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削减农业化学投入品,倡导农业清洁生产。拓宽秸秆利用途径,提高秸秆利用效率。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村沼气建设,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率。到2015年,适宜农户沼气入户率达到60%以上,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沼液沼渣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加快推进农业节能减排。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应用节约型农业技术和节能型农业装备,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走农业资源保护性利用之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农民科学利用秸秆。适度发展生物质发电。努力减少化肥和低效农药的使用。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运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还田和产业化综合利用格局,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问题,秸秆肥料化利用比例由2010年的10%提高到20%,秸秆综合利用率由30%提高到86%。
  现代农业建设重大项目详见专栏2。

  专栏2 现代农业建设重大项目
  农业产业发展。新增7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新时期菜篮子工程,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柑桔标准化果园建设,林业生产经营,农业产业化促进工程。
  农业基础设施。大中型水库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中小河流及山洪治理工程,重点支流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灌溉工程,水利行业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提升行动,耕地质量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开发与土地整治。
  农业科技支撑。国家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市农科院、畜科院建设,市农业高等职业学院建设,农业教育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农作物良种创新基地建设,有机质提升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工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监测信息化系统建设,农业经济安全监测。

第四章 优化格局 深入推进统筹城乡“五个一体化”



  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要素市场、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加快农村交通事业发展。加快铁路、高速公路、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和农民出行条件。重点实施行政村通畅工程,加快实施路面硬化、油化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户户通便道”。“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水泥、沥青路面)3万公里,建设联网公路7000公里,实施县、乡道路改造升级工程1万公里、其他连接公路1万公里,改造危桥500座,改造渡口800个,建设渡改桥100座,实施地灾防治工程250处。到2015年,全市基本解决农村公路“缺桥少涵”问题,基本消除干线公路危桥,国、省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区县城到乡镇公路达到三级,镇乡之间公路达到四级,实现80%的乡镇通二级公路,乡镇、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100%和85%,农村公路地灾隐患路段处置率达到40%以上。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和“路、站、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力争乡镇、建制村通班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5%。
  加强农村水利、电力事业。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基本解决全市工程性缺水、农业灌溉用水和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统筹管护城乡供水工程,建成一批大、中、小型水库及提水工程,提高场镇供水保证率和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现重点集镇防洪基本达标。全面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强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到2015年,全市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5个、电气化村500个。
  加快农村能源发展。结合创建全国绿色能源县行动,积极发展农村新型能源和生物质能源。重点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太阳能、风能、小水电和农作物秸秆碳化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发展到227万口,适宜农户沼气入户率达到60%以上,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到556个,形成年10亿立方米以上的产气规模,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机垃圾分离还田,无机垃圾规范清运,城周村庄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模式,边远山区交通不便村庄推行“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加强对农村地区电子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回收与处置。综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在人口集中、经济发达、排污量大、污染比较严重的村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镇,污水由城市污水厂统一收集处理;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池、小型人工湿地等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分散处理。到2015年,全市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50%,生活污水净化率达到60%。
  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以自然村为单元,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能等环境友好型技术,因地制宜建设田园清洁设施、家园清洁设施、村级公共卫生设施,对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等生产生活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物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到2015年,全市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达到500个,示范村清洁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推进社会保障一体化


  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思路,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2012年实现农村养老、医疗、低保全覆盖,2020年实现城乡社保统一标准。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实施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基本生活品价格上涨与低保家庭生活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制度,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五保”供养服务无缝衔接,探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到“十二五”末,农村“五保”对象床位保障能力达到60%。构建以应急救援与灾后救助相配套的农村自然灾害救援体系,全市常年救助能力达到紧急转移安置300万人的基本水平。
  积极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建设区县(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福利政策,进一步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增加政府投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力度,进一步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强敬老院、光荣院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需求。

第三节 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民生保障为重点,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并重点向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倾斜,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市级财政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0%,其中50%以上用于“三农”。“十二五”期间新增财力的70%用于公共支出,比“十一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80%以上用于“三农”,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农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危旧校舍改造,2012年前新建寄宿制学校1000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行中职免费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建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学前班、村幼儿班共同发展的农村幼儿教育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和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完善城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发展农村教育,落实农村学校建设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补助经费等相关政策。实现城乡师资优化配置,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师资配置比例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并向农村地区倾斜。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到2015年,全市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2年。
  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加快“四大体系”[[34]]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费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提高基金报销比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开展“健康村”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地位相适应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80%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0%以上村医具备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
  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紧紧围绕乡风文明和培养新型农民,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着力构建“30分钟农村文化圈”。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加快村文化室建设,启动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城乡文化互动、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重点工程。到2015年,全市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和村村有文化室、村民小组有文化中心户的目标。
  加强农村人口和计生工作。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农村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减少和杜绝违法生育。加强农村生殖健康服务阵地建设,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第四节 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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