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全省法院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

  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深刻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委也将民生幸福工程确定为我省“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的“八项工程”之一,强调要把增进人民幸福贯穿于“两个率先”全过程,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精神,充分认识到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有根本保障,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权益问题。

  二、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牢牢把握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紧紧围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药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六大体系”,始终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民生案件,为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3、总体要求。

  ――着力强化群众工作观。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牢记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自觉强化“民生案件无小案,民生问题无小事”的意识,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工作路线,维护群众权益,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在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进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