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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台风“梅花”和强降雨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台风“梅花”和强降雨工作的通知
(抚应办发〔2011〕5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防范9号强台风“梅花”和强降雨天气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8月8日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领导要求,现对各县区、相关部门的防台风、防汛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区主要领导要坚持带班,应急工作人员要全员到岗,实施24小时值班。省、市政府将对各岗位人员的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脱岗、漏岗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2、加强通讯保障。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并能及时接听电话。同时,各县区要将水务局下发卫星电话的使用单位、人员、及电话号码情况上报市应急办。
  3、加强信息报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不报的现象发生。由于工作失误和认识不到位延误信息报送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加强物资储备。各县区和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应急救援队伍准备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物资、车辆和人员准备到位,做到一声令下能立即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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