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和司法为民思想;继续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力争到2007年市法院审判一线法官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5人。
20.实行中层干部和审判长动态管理。根据我院《审判长(执行长)考核办法》,在每年考核评价的基础上,以每两年为一个调整周期,激活用人机制,增强中层管理队伍和审判骨干队伍的活力。
21.建立和完善法院各类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审判长(执行长)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在2004年底出台《书记员考核评价办法》、《综合部门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和《司法警察考核评价办法》,初步实现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化管理。
22.实施司法人才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结合考核评价工作,2004年底以前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法官培训计划,注重法官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培训实效,促成法官培训向职业化、技能化、终身化方向转变。
23.以创新法官文化载体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法院文化创作活动、读书征文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学术论坛活动,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法官中形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六)以教育、制度、监督为核心构建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
24.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意识,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思想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实效。
25.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和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热点,每年安排一次专题报告;从2004年起,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法官庭审规范化评议员,执行工作监督员,每年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和参与重大案件的执行。
26.建立干警廉政建设考核档案,并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在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官自律机制。
(七)以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目的继续深化改革
27.深化机构、职能改革。力争在2004年底以前实现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的彻底分离;完成制法警的聘任工作,组建正规化的法警队伍。
28.改革和完善法院决策机制,探索推行法官会议制度。不断丰富我院“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司法化、现代化的法院管理新模式;转变院长、庭长职能,全面推行院长、庭长办案制度,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和指导模式;完善法院目标考评办法,推进法院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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