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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城镇车辆、店外店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郭 健、赵文善、孙柏廷
  成员单位:运管所、新宾镇交警中队、永陵镇交警中队、南杂木镇交警中队
  1.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由县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其中:
  (1)新宾镇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具体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柏廷负责,成员包括新宾镇交警中队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12人。
  (2)永陵镇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具体由县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健负责,成员包括永陵镇交警中队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6人。
  (3)南杂木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具体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善负责,成员包括南杂木交警中队全体民警及协勤人员6人。
  职责:新宾镇分2组,每组6人倒班(7时至13时,13时至22时);永陵镇、南杂木两镇均分3组,每组2人倒班(7时至12时,12时至17时,17时至22时)。各组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日常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保证车辆按要求有序停放。同时,加大无牌、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2.交通运输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比照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配备和倒班要求,成立新宾镇4人、永陵镇3人、南杂木镇3人的运输整治队伍,与交警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霍长虹
  成 员:广电局记者
  职 责:在黄金时间开辟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要宣扬一批好的典型,曝光一批差的现象。同时,与其他各小组建立起沟通联络机制,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
  (五)监督检查组
  组 长:张志刚
  成 员:监察局工作人员
  职 责:对上述4个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对在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扬;对工作懈怠,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出台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城镇车辆、店外店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自专项整治方案发布之日起,利用电视、广播,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为下一步整治工作的开展打好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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