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城镇车辆、店外店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54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道路交通 城镇车辆 店外店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城镇车辆、店外店专项整治方案
为积极创造“整洁、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和城镇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强化措施,科学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以治乱、治安、治违工作为载体,着力解决东南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和城镇车辆及“店外店”问题,使交通秩序和城镇环境明显改善,居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东南公路,新宾镇、永陵镇、南杂木镇主要街道、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及周边区域。
(二)整治重点
1.道路交通。重点以治超、治违为主要内容,对东南公路沿线道路交通进行全面整治,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和破坏道路交通现象的发生,努力将东南公路打造成一条“安全、美观、畅通”的景观路。
2.镇容镇貌。采取逐街推进的办法,加强对沿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店外销售,占道生产、加工、商业宣传、促销等活动;加强沿街堆放杂物、广告牌、建材的管理;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和私搭乱建行为,拆除沿街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努力实现街面规范有序。
3.车辆停放。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建设,集中整治无牌、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加强日常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保证车辆按位有序停放。加大对摩托车、“小蛤蟆”等车辆和板的规范整治力度,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