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5〕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5〕6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搞好这次农业普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生产政策;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地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决定成立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地区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行署副专员魏天哲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刘建新同志、统计局局长鲁协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广亮,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赵志平、财政局副局长祝江、农业局副局长昌正龙、畜牧局副局长克尤木·阿不都热依木、编办副主任贺晓明、公安局副局长张正平、司法局副局长尼牙孜汗·吾曼尔、民政局副局长刘力宁、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朱广瀛、工商局副局长依斯坎旦尔·买买提力、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赵连生、林业局副局长任光明、水利局副局长孟玉国、统计局副局长帕塔尔·巴亚訇、扶贫办副主任陈润珠,兵团农十三师统计局局长唐芸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帕塔尔·巴亚訇同志兼任。各县(市)、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由各级财政局及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协调,农业普查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负担,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镇)、村(组)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同时,要根据农业普查工作的特点,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