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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5〕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单位联系工作,现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 副专员 秘书长
专员助理工作分工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等工作。
  二、各副专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协助专员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副专员黄三平,负责行署常务工作,协助专员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等工作;分管行署办公室、编办、发展计划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哈密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建设局、人防办、环保局、交通局、旅游局、旅游总公司、油区工作办公室(融合办)、驻乌办事处、三道岭办事处、公路总段、建筑设计院、统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署法制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民航(机场公司)。联系分管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
  (二)副专员玉素甫·牙合甫,负责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民族宗教、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文体局、教育局、语言文字古籍办、科技局、地震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广播电视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知识产权局、档案局、史志办、南粤文化中心、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各大中专院校、新华书店。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三)副专员魏天哲,负责农牧业(抗灾救灾)、扶贫开发、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办、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气象局、区划办公室、扶贫办、供销社、畜牧科技开发中心、农技开发中心、葡萄开发中心、哈密瓜开发中心、大枣开发中心、水利设计院、星星峡检查站、哈密植物检疫站。主管处理水土草场纠纷工作。
  (四)副专员努尔恰里甫,负责外经外贸、粮食、物价、民政、残疾人、老龄、行政执法、信访、边防、政法、口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物价)、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外贸)、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政局、信访局、老龄办、残联、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司法局(劳教所)、国家安全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口岸管理委员会、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老爷庙边防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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