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5〕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地区公安局制定的《哈密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第7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日
哈密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公安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确保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地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路面管控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路面行车秩序明显好转;超限超载运输源头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和遏制;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客运场站监管有力;机动车辆管理工作有效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工作比较满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地区预防道路事故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地区行署相关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地区宣传、计划、经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司法、交通、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卫生、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文另发),进一步强化对全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监督、指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各县(市)、兵团农十三师、哈密煤业集团公司等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