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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 建立和管理地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和相关资料档案。
  (二)国民体质监测点
  --监测点的选定
  各县(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根据本县(市)样本量及人群类别、民族成份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单位选择确定监测点。在选择监测点时,既要符合分层随机整群抽样原则,又要考虑所选择单位与其它监测点相隔距离适中等因素。农村监测点,必须为一个自然村。
  --组建监测队的条件
  1. 每队必须有15名经培训合格的监测员(至少3名女性);
  2. 使用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配发的监测器材;
  3. 有医务人员参加并进行现场医务监督。
  三、对象与样本量
  (一)监测对象
  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年满3-6周岁、20-69周岁的中国公民,具体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老年人(60-69岁)三个年龄段,并按分层随机整群抽样原则确定监测样本。
  1. 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即:城镇男、女,农村男、女。
  2. 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农民男、女,城镇体力劳动者男、女,城镇非体力劳动者男、女六类样本。
  3. 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城镇男、女,农村男、女四类样本。
  (二)年龄分组与样本量
  1. 幼儿:以每周岁为一组(3岁、4岁、5岁、6岁),四类样本(城镇男、女、农村男、女)共16个年龄组。
  2. 成年人:以每5周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共4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3种人群、六类样本。
  3. 老年人:以每5周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共8个年龄组、四类样本。
  (三)承担监测任务的县(市)及样本量
  根据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及自治区要求,结合地区特点,地区选择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承担监测任务,共72个年龄组,其中,幼儿为16个年龄组,成年人为48个年龄组,老年人为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监测50人,地区总样本量为3600人。
  四、监测内容
  体质监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五、监测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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