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县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政发[200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江华各单位:
200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县财政局等2个单位为“2005年度全县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县委办等18个单位为“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县人大办等12个单位为“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对林玉桂等75名“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李崇军等28名“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江华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我县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2005年度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2个):
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18个):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农行、县扶贫办、县交通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码市镇政府、县就业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计生委、县医保中心
三、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12个):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教育局、县电力局、县商业办、兴华汽车运输公司江华车队、县社会劳动保险站、白芒营镇政府、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烟草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站、贝江乡政府
四、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75人)
县委办:林玉桂 县政府办: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