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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

  2、进行土地利用专题研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针对规划修编需解决的土地利用涉及重大战略问题,开展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实施评价及主要规划指标测算、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研究、乡村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研究、生态建设与湿地保护研究、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变化及驱动机制研究;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及城区地质灾害评价等八个专题研究。
  3、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部门必须按技术规程要求组织好专项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由各部门完成,然后报县国土资源局汇总,需完成专项规划的各部门报1名规划修编联络员至县国土资源局,便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工作协调。
  各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为:县发改委主要负责编制各类开发园区用地规划,并负责协调处理规划编制中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部门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和落实,提供各部门的综合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发展战略等资料和数据等情况。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矿山用地规划、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建设用地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交通局主要负责综合交通用地规划。水利局主要负责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农业局主要负责农业用地规划。林业局主要负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湿地保护区规划。旅游局主要负责旅游用地规划。电力局主要负责电力行业用地规划。
  (1)工业园区用地规划 (由县发改委负责,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协助完成)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我县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工业园区用地总规模与布局、用地结构指标、工业园区开发利用土地面积,规划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投资强度、结构指标、单位面积产值和财税水平等,提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提出加强园区土地用途管制措施。
  (2)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建设局负责)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我市城镇体系发展的历史背景、区域基础,剖析全市城镇用地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因素,按照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合理预测城镇用地规模,确定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用地空间形态与网络结构,提出县城沱江镇和码市、白芒营、涛圩等中心镇的控制规模、用地结构及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析规划期内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潜力,提出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途径,制定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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