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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5、预警级别确定
  参照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按照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和当地实际情况,将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1)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一般暴雨,且预报雨量值接近山洪地质灾害临界值时,为山洪地质灾害危险预警,称为四级预警,颜色定为蓝色,四级预警为一般预警。
  (2)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较大暴雨,预报雨量值为山洪地质灾害临界值的1~1.5倍时,为山洪地质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颜色定为黄色,三级预警为较严重预警。
  (3)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或者前期降雨较多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预报雨量值为山洪地质灾害临界值的1.5~2倍时,为山洪地质灾害重度危险预警,称为二级预警,颜色定为橙色。
  (4)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或者前期降雨较多且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预报雨量值超过山洪地质灾害临界值的2倍以上时;或者水库出现溃坝迹象时,为山洪地质灾害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颜色定为红色。
  另外由于山区汛期降雨极为不均,气象部门可能预测不到局部小范围的强对流天气,因此一旦发生局部强降雨时,必须及时根据实际的降雨强度判断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级别。按照水利部门要求及参照外地经验,当某一观测点一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所在乡镇直接发布一级预警。
  6、预警应急措施
  四级预警(蓝色)实施措施: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向各乡镇发布四级预警,并督促乡镇组织有可能受山洪威胁的群众组成由村干部带队的巡逻小组进行巡逻,同时由村报警点向村民发布预警。相关部门要进入防灾状态,加强值班,关注天气变化及地质状况变化,做好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并做好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准备。
  三级预警(黄色)实施措施: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向各乡镇发布三级预警。乡镇防汛部门通知相关行政村启动三级预警,由包村的乡镇干部参加巡逻,同时由村报警点向村民发布预警。相关部门要启动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紧急防灾状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山体滑坡等地质灾情,部署并落实防御措施,及时做好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及财产的转移。
  二级预警(橙色)实施措施: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向各乡镇发布二级预警。乡镇防汛部门通知相关行政村在启动二级预警的基础上,由包村的乡镇干部参加巡逻,同时由村报警点向村民发布预警。相关部门要启动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紧急防灾状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由强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情,部署并落实防御措施,及时对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及财产(可转移的)进行撤离和转移。
  一级预警(红色)实施措施: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向各乡镇发布一级预警,或者水库出现溃坝迹象时,由各乡镇直接发布一级预警,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部门应当启动特别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特别紧急防灾状态,做好重大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及时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由包村的乡镇干部负责组织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的)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撤离,转移至安全场所避灾,并实施相应的救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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