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江政发〔200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有关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六月二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地质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山洪地质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和非工程措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地质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抢险救灾的依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县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农办主任、涔天河水电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发改委、县公安局、江华武警中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广电局、县电信局、县电力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山洪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本预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县水利局,由防汛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是:及时传达指挥部领导的有关批示、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信息的综合、整理工作。
  (二)乡镇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要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乡镇和村组的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指挥部由乡(镇)长任指挥长,主管农业的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如国土、水利、卫生、城建、民政、公安派出所、财政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要组建2~3个应急抢险队伍,每个抢险队伍规定为10~50人。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任务的村要落实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安全转移和抢险的指挥员、联系人、预警员、检查员,并造册登记报送乡镇、县防汛办备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