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县政府法制调纠办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修定《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由县编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依法规范乡镇、县直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对乡镇、县直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行政机关的职能交叉和重叠。
2、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经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研究建立并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3、由 (县编办)牵头,县人事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调纠办、县司法局参加,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4、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研究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5、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完善有关公共财政体制的制度,实现部门预算规范化。
6、由县物价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
7、由县人事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切实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
8、由县政府法制调纠办、县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建立健全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研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9、由县政府办、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委、县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参加,研究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