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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长乐市融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长乐市融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11〕677号)


福建省长乐市融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及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法定代表人由周其成变更为陈凌沂。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长乐安信液化石油气公司出资200万元,长乐市金鹤毛绒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陈凌沂出资300万元,陈路娜出资15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20A10002)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情况分别报我委和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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