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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05]9号)以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怀政办发[2005]16号)等精神,结合怀化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上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的重要意义。在网上推行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工作是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资料更新工作。
  二、大力推进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法公开,建立政府权威性的信息供给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信息网络系统,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要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内容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经常性的网上资料更新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工作衔接。已建部门网站的单位要按照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要求及时更新资料,并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做好链接;未建部门网站的单位,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的相关资料由市政府信息化办统一制作和更新;网络链接和网页更新工作所需的硬件、软件和网络平台由市政府信息化办负责提供,各单位负责网络链接、网页制作的相关费用。2006年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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