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4年度地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5〕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2004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政、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共同努力下,地区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社会化消防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同时,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地区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中油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等6家先进单位和陈志江等6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地区消防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2004年度地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五年四月七日
2004年度地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6个)
(一)中油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
(二)中储粮哈密直属库
(三)哈密三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