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地区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5〕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自治区下达我地区2005年的“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推动地区“村村通”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今年10月1日前完成本年度“村村通”任务,经地区行署研究,现就认真做好2005年地区“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村村通”工程基本情况
(一)哈密市
共有两个无线点。一个无线点定位在沁城乡芨芨台村,电视发射功率50W,调频广播发射功率30W,可覆盖芨芨台村、西路村二组、三组、牛毛泉及乌拉台乡山区,受益人口2000多人;另一个无线点定位在柳树沟乡政府,电视发射功能30W,调频广播发射功率10W,受益人口约500人。
(二)巴里坤县
共有一个无线点,九个有线点。无线点定位在三塘湖乡政府,电视发射功率50W,调频广播发射功率30W,受益人口1000多人;九个有线点均在山南开发区,受益人口1400人左右。
(三)伊吾县
共有一个无线点,四个有线点。无线点定位在前山乡塔布拉克村,电视发射功率10W,调频广播发射功率5W,受益人口300多人;四个有线点均在山南开发区,受益人口1100多人。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国家实施“村村通”工程只配发设备,工程配套基础及网络建设资金由当地政府自行解决。因此,为确保2005年地区“村村通”设备到位后两个月内完成设计、安装、调试、开通等各项工作,必须明确任务,严格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一)由地区广播电视局承担“村村通”部分基础建设资金和工程设计、检查、验收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由各县(市)分别落实辖山南开发区“村村通”工程有线点建设资金,补齐山南开发区有线杆路及网络建设资金缺口部分。同时,承担本地“村村通”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开通工作。
(三)山南开发区农民承担“村村通”工程有线点网络建设部分材料费。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村村通”工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大力推进。涉及实施“村村通”工程相关的乡(镇)、山南开发区要从讲政治和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高度出发,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这项“得民心”工程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