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5〕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地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认真解决好农牧民群众看病难问题,不断提高农牧民健康整体水平,推动地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玉素甫·牙合甫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蒲永卫 地区行署秘书长
李彤臻 地委副秘书长
成 员:马明辉 地区卫生局局长
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管白栎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郑连军 地区财政局局长
胡那皮亚 地区民政局局长
谢 飞 地区审计局党组书记
王健全 地区农业局局长
蔡吉富 地区人事局局长
范冠林 地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