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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
  为不断加强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强化电子政务平台在宣传哈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大众等方面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地区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已全面完成,地区电子政务内网网络核心平台和哈密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哈密政府网”及哈密市、伊吾县的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内网网站均已建成开通运行,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宣传、推介哈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地区电子政务工作刚刚起步,尚没有引起一些部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网站建设严重滞后,使“哈密政府网”缺少必要的支撑,加之网上信息量不够丰富,应用和服务功能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区电子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各县(市)、各部门必须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做好技术和应用服务,促使地区电子政务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以规划为主导,加快地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进度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区行署《哈密地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哈行署发〔2003〕48号)和《哈密地区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哈行办发〔2003〕46号)文件精神,以应用服务为目标,抓紧建设内网网络及公众信息网站,不断拓展和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丰富网络内容,完善应用和服务功能。各部门要以“哈密政府网”为依托,建立自己的网站,加快建设以“哈密政府网”为核心的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群,并在地区电子政务中心进行托管,增强网站应用服务和宣传哈密的聚集效应。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要负责做好依托“西北星信息发布系统”开发和构建后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等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自力更生的原则,负责做好本地、本部门网站总体结构和栏目的设置、网页的页面设计以及后期的信息更新、网站维护等工作;其相关的域名申请费用及系统开发费用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按照政务公开的原则,部门网站必须包括机构职能、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结果反馈、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责任追究等内容,以方便公众和企业。尚未开通网站的县(市)和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制订计划、落实人员、安排经费,加快网站建设的步伐。对于已建网站的单位,要加强管理,增加信息量,加快网站信息的更新速度,避免成为“空站”或“死站”。各县(市)、各部门要努力克服困难,解决内网网络接入及光纤租用等相关费用,配合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做好内网网络的拓展延伸工作,确保内网网络的正常运行,为开展网上办公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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