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指标控制情况
2004年,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为147人(不含道路交通路外事故死亡15人),超出自治区总控制指标的26.7%。其中:交通事故死亡131人,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28.4%,一次死亡3-9人事故10起,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100%;火灾事故死亡4人,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100%;工矿企业事故死亡11人,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22.22%;农机死亡1人,占该项控制指标的50%;煤矿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成绩
一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考核体系趋于完善。二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域逐步扩大,范围进一步拓展,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大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治理。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安全文化建设逐步加强。特别是发挥各级党校、电教中心、培训机构培训干部主渠道作用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更加浓厚。四是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显现,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经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完善。五是全面开展了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评估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全地区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得到巩固。六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较好地解决了“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仍是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省道(S303线)巴木公路紧急停车带、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的不完善,将给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困难。二是私营独资或股份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是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低。四是部分企业对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不大,应急救援措施不完善。五是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生产安全仍然是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2005年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科学有序的监管体系,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