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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二○○四年度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二○○四年度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哈行署发〔200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
  2004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的正确领导下,地区行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地区中心工作,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有效促进了地区政府系统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推动了地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了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鼓励先进,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地区行署办公室、环保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联、信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业局、气象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监察局等16个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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