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互惠互利为宗旨,精心打造投资成本“洼地”和服务“高地”,实现双赢。
(四)以依法办事为准则,以诚实守信为基础,规范经营运作。
三、合作领域
(一)经贸合作
1. 推进流通业合作。在两地相互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或专卖场(店),发展区域现代物流业。
2. 推进市场开拓。利用各自区位优势以及沿海口岸、西部口岸,联手开拓国内外市场。哈密方将借助广东的国际市场网络,联手开拓欧美市场和日韩市场,积极抓住CEPA实施机遇开拓港澳市场;广东方以哈密为桥梁,联手开拓新疆周边国家和中亚地区市场。
3. 推进产业对接。要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出发,选准两地互补性强的产业,大力推进区域产业对接和产业梯度转移。鼓励广东省企业到哈密开拓业务或设立出口产品加工区,鼓励广东省中外合资企业与哈密地区企业组成“中中外”式合资或合作企业。培育新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两地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两地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4. 推进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对互补性强的存量资产进行优化组合,形成新的产权结构和生产能力。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利用广东小家电、小电器和汽配行业的闲置设备,结合哈密的闲置厂房、厂地和丰富的人力资源,实现加工业资产存量盘活;二是对哈密的石材、棉纺、硫化碱等优势产业重组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档次,加快产品深加工。
5. 推进会展业合作。加强两地招商引资及重大经贸活动的合作,互通招商信息,互邀对方参加本省(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洽谈活动,并在展出安排、项目洽谈、外商联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资源合作
1. 在矿产资源开发上,本着谁勘探、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矿业权有偿转让等方式,鼓励广东各种经济实体到哈密投资勘探开发黄金、煤炭、铜镍、铁矿、芒硝、石材等矿产资源。
2. 充分利用广东的技术优势,加快对现有资源的开采、选冶工艺向科技型、节能型、环保型转变,对初级、粗原料产品向深加工、精加工产业链方面转化,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3. 充分利用煤电化基地建设的机遇,鼓励广东企业投资煤化工、高载能产业及相关产业。
4. 充分利用哈密和兵团、铁路、石油、煤业集团等中央、自治区驻哈单位融合共建的优势,在石油、天然气及其下游产品,农牧、矿产资源等方面进行广泛的交流合作。
5. 通过引进新工艺、新技术,着力提高哈密瓜、大枣、葡萄、肉、奶等优势特色农牧产品的仓储保鲜、精深加工水平,开拓绿色品牌市场。实施“种、养、加、销”一条龙、“农、工、科、贸”一体化的开发经营,积极拓展港澳和东南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