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跳、投类;球类;水上运动类;射击类;骑术类;武术、角力类;舞蹈;棋艺类;游戏类;其它类。
4.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普查提纲
名称;起源;演变;流传民族;流传地区;流传方式;与其它文化活动形式的关系;运动员和裁判员;场地和设施;普及和开展情况;成绩和效益;问题;挖掘、整理和研究情况;评价;设置意见;图片及说明;音像资料及说明。
(二)文献
凡与地区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关的历史记载、文献、研究资料、论著等文字资料均属普查范围。
文献普查的方式为目录登记、原件收集两种办法。
(三)民族运动会
1. 由政府组织的各级各类民族运动会:举办的届数,时间,地点,参赛项目,参加人数,比赛成绩,评价。
2. 由民间组织的各类民族运动会:类型,时间,地点,参赛项目,参加人数,比赛成绩,主办者情况,评价。
3. 本地运动员参加本地以外的民族运动会:参加的运动会名称,参赛运动员,比赛成绩,评价。
4. 本地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参加国内、国际其它类型运动会的情况:参赛项目,参赛运动员,比赛成绩,评价。
(四)发展规划
1. 本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发展规划;
2. 优势项目的保护、发展和普及推广计划;
3.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计划;
4.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计划;
5. 少数民族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6. 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各项办法、措施。
(五)意见和建议
1. 对自治区民族运动会项目设置的建议;
2. 对自治区设立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基地的建议;
3. 对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传人方面的建议;
4. 对举办自治区民族运动会的建议;
5. 开展区域性、专项类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的建议;
6. 民族体育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议;
7. 民族体育运动与其它文化活动形式相结合方面的建议;
8. 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体育工作的建议;
9. 完善少数民族体育管理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10. 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组,组长由地区行署副秘书长杨建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地区民宗委主任安木都·托克逊、地区文体局副局长杨冲海、地区民宗委副主任马吾提汗同志担任,成员由地区文体局、民宗委相关人员和两县一市文化体育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组下设专家组,具体负责普查相关工作的指导。普查工作在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地区民宗委负责,与地区文体局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