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7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确保地区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建房〔2004〕6号)精神,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志明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冯 炯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陈毅士 地区建设局局长
依米提·那买提 地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马兴泉 地区建设局纪检组长
白建国 哈密市副市长
王跃斌 巴里坤县委常委、副县长
吴 娉 伊吾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地区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纠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评估和房地产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配合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完成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地区城市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