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完善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及调整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地区行署修改完善了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并调整充实了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和联络员,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通力协作,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地区人口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四年九月七日
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
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兼职委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地区行署确定的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协调、督促本系统与人口和计生部门共同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参与研究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重要文件以及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及时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地区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同志定期召集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会议,听取兼职委员单位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是: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局、经贸委、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妇联。
各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的研究;组织地区人口发展、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将其纳入地区总体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地区人口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和地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教育局: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人口计生干部再教育培训规划和加强人口计生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各类学校开展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在大中专院校增设人口理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性教育课。
科技局:指导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地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计划的编制,并将其纳入地区中长期科技发展和地区科技计划;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开展,扶持计划生育科技攻关项目,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平台建设;指导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和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转化、推广工作,促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