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运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监察、劳动中介管理、信访服务等行政和服务手段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查处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包括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在内的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者集体谈判制度的作用,从制度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地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进行清理。制定计划分年度偿还由于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的拖欠;切实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凡预算资金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须逐步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政府建设项目预算管理办法,严肃建设预算执行纪律;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改革力度,探索政府建设项目“代建制”;对无力清欠的政府投资工程,依法进行抵押拍卖,并在城市建设费用、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及新增财力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历年政府拖欠工程款。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在建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单位做好清欠工作。对恶意不清偿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批准开工新的建设项目;对于解决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县(市)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安排投资项目上给予必要的限制;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防止配套建设资金不落实或任意扩大建设规模现象的发生。
  地区监察局:加强对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政策情况的监督监察;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建设领域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地区经贸委:负责引导各类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开展清偿工作,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维护建设施工单位债权人利益;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从严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存在拖欠款的,督促企业做好清偿工作,对清偿不力或技术改造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批准其新的技改项目。
  地区公安局:针对农民工集体讨要工资现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地区中级法院:指导地区各级法院建立审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司法通道,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各个相关环节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维护工程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