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哈密地区关于加强农村农牧民技术员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有关单位:
地区科技局制定的《哈密地区关于加强农村农牧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2004年第5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四日
哈密地区关于加强农村农牧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地区科技局 二OO四年六月)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哈、人才强地战略,充分发挥地区农村乡土人才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推动地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地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牧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范围的逐步扩大,市场对农副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而农产品品质的提高,离不开现代农业技术的精准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建立有机农业、设施农业也需要掌握现代技术的农牧民去实施;地区农村现行以户为单位的生产方式,使现有的农技人员难以有效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直接制约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加强农牧民技术员队伍建设势在必行。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及时将农业科普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到生产经营当中,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农业生产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数量型农业向质量效益型农业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申报农牧民技术员的范围和条件
(一)凡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牧民,在生产经营中科技意识强,具备一技之长,有丰富的专业生产经验和开拓创新精神,不受年龄和性别限制,均可申报评定农牧民技术员,获取农业技术职称;
(二)在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园艺业和加工业等生产经营中注重应用科学技术,带动和辐射能力较强,业绩突出、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生产经营者及科技示范户。
三、农牧民技术员的评审机构
各县(市)人事局、科技局要成立农牧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地农牧民技术员中级职称的申报和初级职称的评审、颁证工作。地区人事局、科技局负责地区农牧民高级职称的申报和中级职称的评审和颁证工作。
四、评审农牧民技术员的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