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6. 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自治区震害评估组开展震害及评估工作,及时上报自治区有关部门。
  五、无破坏性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
  此类地震的发生,虽然没有直接的破坏,但由于人们的恐震心理等原因,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因此,此类地震发生后,地震部门应加强监测,密切注意震情发展,作出震情趋势判断,视社会的反应程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的传播流行。必要时有关领导和部门可采取新闻发布会、电视讲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震情,各新闻机构发布的地震消息必须客观准确,严禁有虚构内容和夸大其词,稿件需征得地震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刊发。
  六、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工作原则
  为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一)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地区行署专员
  副总指挥: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自治区地震局领导 ,哈密军分区司令,兵团农十三师师长,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哈密铁路分局分局长,新钢集团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成员:行署秘书长,地委分管副秘书长,行署分管副秘书长,灾区县(市)长,地委宣传部,地区地震局、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物价)、外办、公安局、民政局、民宗委、财政局、卫生局、红十字会、防疫站、建设局、交通局、科技局、教育局、水利局、广电局、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武警哈密地区支队,新疆电信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移动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联通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电力公司,人民保险哈密分公司,人寿保险哈密分公司,巴里坤地震台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哈密军分区、兵团农十三师、哈密铁路分局、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钢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行署秘书长,副主任:行署分管副秘书长、行署办公室主任、地委办公室副主任、兵团农十三师党政办主任、地区地震局局长。成 员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地区地震局副局长和各有关部门联络员。联系电话:2232858(行署办公室 )、2237591(地区地震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自治区和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震情;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自治区、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2. 根据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紧急支援的请求(支援部门、单位和规模),负责传达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地委、行署的有关指示、建议和意见;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