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由地区交通、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地区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一是研究制定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二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地区的道路运输收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三是对地区货运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四是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五是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地区专门成立了治理整顿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哈行办发〔2004〕38号),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地区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各县(市)也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度安排
  地区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二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时间从2004年7月1日起至2005年2月28日。要在前一时期集中开展宣传、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建设的基础上,由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集中治理。同时,继续对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地区治理整顿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县(市)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阶段: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时间从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地区治理整顿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对地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从第二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部门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各县(市)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确保长效治理成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