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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现将《哈密地区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一日

  哈密地区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5月1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哈密区域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促进地区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区域范围内车辆超限超载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地区道路畅通、公路交通安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一是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坚持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坚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坚持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坚持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持良好的车辆改装、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基本杜绝,实现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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