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哈密地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已经2004年第6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哈密地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OO四年七月)

  为切实做好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哈密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注重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要注重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科技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尤其要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就业、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二)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
  坚持经济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克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改变把经济增长当作“硬任务”,把社会发展当作“软指标”的做法,全面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三)统筹协调城市与农村发展
  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思想,切实有效解决好“三农”问题,把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作为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根本性大事抓紧抓好。同时,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促使共同发展。
  (四)统筹协调县市间发展
  根据各县(市)的发展条件,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促进县(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哈密市,要抓好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功能建设,合理布局生产力,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巴里坤县、伊吾县要以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把开发式扶贫与异地安置扶贫结合起来,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县(市)要坚持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有效结合起来,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统筹协调人与自然的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