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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做好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原“地区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由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玉素甫·牙合甫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主任委员:依沙克·牙合甫  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
  李彤臻      地委副秘书长
  库尔班·尼牙孜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马明辉       地区卫生局局长
  委 员: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照林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姜 峰       兵团农十三师卫生局局长
  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照录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魏鸿雁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扎 吐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翟 新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力宁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吾提汗      地区民宗委副主任
  尼牙孜汗·吾曼尔  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依不拉音·阿不都拉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昌正龙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克尤木·阿不都热依木  地区畜牧局副局长
  阿依夏木·贺加   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汪志军       地区电视台台长
  高 莹       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立新       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
  刘建平       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唐 虹       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杨春珍       地区妇联副主席
  袁 芳       地区工会副主任
  朱 钢       地区团委副书记
  汤 梅       哈密市副市长
  孙文艳       巴里坤县副县长
  依力哈木·斯拉木  伊吾县副县长
  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职责:安排部署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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