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地区开展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募捐活动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地区红十字会制定的《关于在全地区开展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募捐活动的意见》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在全地区开展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募捐活动的意见
(地区红十字会 二OO四年七月)
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扎实有效地在全地区开展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建设募捐活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区开展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募捐活动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83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募捐活动的意义
利用造血干细胞移植可以有效地治疗白血病、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免疫缺陷性症、急性放射病、癌症放(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等疾病,我国每年有400多万各类患者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为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事业,拓展社会救助领域,自治区红十字会建立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新疆分库的建立,可以为新疆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救治的患者提供帮助,是一项造福人民,功在千秋的工程。但此项工程的开展,单纯依靠政府的支持是不够的,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帮助。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以“自觉、自愿”为原则,献爱心、捐善款,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的建设贡献力量,为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救治的患者献一片爱心。
二、组织领导
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分层募捐的原则,在地区红十字会设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分库建设哈密募捐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2257554,联系人:李宁、苏慧玲),承担地区范围内募捐活动的开展及日常工作。
三、募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