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哈密地区关于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地区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哈密地区关于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意见》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哈密地区关于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意见
(地区知识产权局 二OO四年七月)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的结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提升地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保护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地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53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全面实施,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战略研究和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有效提升地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思路:坚持以提高地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为中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战略研究三大计划,认真落实加强知识产权协调、强化政策导向与扶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专利技术拥有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育和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八项措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努力使地区知识产权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主要目标:今后5年,地区专利申请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商标申请量明显提高,培育一批著名、驰名商标和原产地证明商标;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高;重点项目、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事业单位引进、消化、吸收专利技术的能力迅速提高,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产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培养一批数量足、质量高、知识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使知识产权工作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知识产权“三大计划”顺利实施